刑事訴訟辯護 服務範疇 程序與權利說明 預約刑事辯護諮詢
香港被捕及警方調查情境

香港刑事辯護律師

被控不代表有罪

在香港被控或被調查並不等於已經被定罪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列明 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經依法確定有罪之前應假定其無罪 不少人在警署問話落口供或認人手續時 未清楚自己可聯絡律師可要求通知親友 因而錯過及早整理案情的時機 本站提供刑事辯護相關說明 警署陪同 保釋申請 提堂 審訊辯護 求情及上訴 並連到司法機構公開判案書庫 本頁是一般資訊 個別案件結果視乎證據程序及法庭裁斷 並非保證

預約刑事辯護諮詢 了解被捕後權利

由危機到有法律紀錄的下一步

圖片只顯示情境 文字才是實際說明 通常會發生甚麼 你可以要求甚麼 以及本站不會承諾甚麼

被捕及警方調查 律師審閱刑事檔案 警署或法庭程序後的下一步

本頁給誰睇

本首頁只回答一個主要任務 在香港的當事人或家人在被捕被調查或被控後需要刑事辯護協助 這不是破產工傷移民或慈善頁面 當值律師及法律援助有各自官方網站與資格規則 並不能代替警署階段的私人陪同 被捕權利保釋上庭程序及相關說明放在獨立文章網址 讓本首頁維持服務總覽

閱讀香港刑事程序文章

本站處理的控罪類型

這些名稱是常見搜尋用語 每宗檔案仍取決於自身事實 圖片不能代替法律分析

洗黑錢 傷人 普通襲擊 盜竊 搶劫 欺詐 詐騙 藏毒 販毒 酒後駕駛 危險駕駛 家庭暴力 性罪行 非禮

刑事辯護服務

由警署到上訴的工作項目 每一項都是任務不是承諾結果

警署陪同

警方問話時的法律陪同 讓當事人在落口供前先明白 Pol. 153 所列權利

保釋申請

向警方或法庭提出保釋 保釋不是必然批准

提堂與審訊辯護

核對控罪證據及程序 再處理答辯審訊求情

上訴及覆核

如已有判決 評估是否具備法律或程序上的上訴基礎

刑事辯護可如何推進

了解現時在警署是否已被拘捕可否會見律師 核對控罪警誡紀錄證物及程序是否完整 按證據及法律爭議討論答辯保釋條件及下一步 提堂答辯審前準備及審訊應訊 如已有判決評估是否具備法律或程序上的上訴基礎

警方官方通知書列出的權利

請自行打開來源 PDF 權利附有條件 不是每場問話的固定台詞

尋求法律協助

要求通知親友

在合理情況下聯絡親友

如何查閱香港公開判案書

司法機構在法律參考資料系統公開判案書 新載判案書是過去六個工作天上載的判案書 不是全港每日每宗結果 本站只連官方庫 不複製判詞全文 不把公開案件寫成本所成績

法律參考資料系統

司法機構判案書說明

被捕後權利

警誡口供

警方與法院保釋

首次提堂

讀者實際會搜的問題

被捕或在警署接受調查有甚麼權利

香港警務處《發給被羈留人士或接受警方調查人士的通知書》Pol. 153 列明可尋求法律援助
包括致電或會見律師
會見期間安排律師在場
索取律師會公布的律師名單
要求警方嘗試通知親友
以及在合理情況下聯絡親友

同一份通知亦寫明
上述權利須在不會對調查或司法程序造成很可能出現的不合理延誤或阻礙的情況下行使

警務處截停及搜查頁亦說明
如有證據及合理理由懷疑干犯罪行應先施行警誡才問話
並提醒所講說話可能用作證供

本段是程序說明
不是叫你在所有情況一律不說話
是否作供須按當時法律意見處理

甚麼時候應找刑事辯護律師

一旦被調查邀請返警署被捕被要求落口供認人執行搜查令或已收到出庭通知
都應盡早讓律師核對程序及證據

越早整理案情越能夠判斷保釋答辯及是否需要獨立查證

這不是結果保證
而是避免在未明白權利前作出難以撤回的陳述

律師收費如何說明 本頁會否列出金額

刑事辯護工作量視乎控罪證據份量開庭次數及是否需要鑑定或上訴而不同
收費須在評估案情後以書面說明範圍與不包括的項目

本站公開頁不列出任何律師費按金政府費或價格範圍
亦不作免費諮詢承諾

如符合資格可另行向法律援助署或當值律師服務查詢其公開計劃
該等計劃有入息審查及控罪範圍限制
並非代替警署階段的私人代表

點樣查香港公開判案書 是否每日所有案件都會上網

書面判案書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載於司法機構法律參考資料系統

官方新載判案書是過去六個工作天內上載的判案書
並非全港每日每宗案件的結果

網站沒有收載的判案書須向有關法庭登記處書面申請

司法機構並寫明判決書只供下載作私人學習和研究用途
如擬作商業用途須書面申請

每日審訊案件表則是開庭排期
不是定罪或無罪結果
且限制商業複製

保釋是否一定批准

不是

警方羈留及保釋受《警隊條例》第232章等條文規管
其後亦可向法庭申請

值日官或法庭會考慮調查需要潛逃再犯及干擾證人等風險
保釋可以附帶條件亦可能被拒絕

任何一定獲釋或一定輕判的說法本站都不會採用

當值律師計劃是否等於警署陪同

不是同一回事

當值律師服務的說明指出
當值律師計劃主要在裁判法院及少年法庭
為合資格被告人提供執業律師出庭辯護
並須符合控罪範圍及入息審查等條件

警署問話落口供階段的律師陪同一般須另行安排
兩者可以先後出現在同一案件但不應混為一談

來源與界限

如果此刻有人在警署

用表單預約刑事辯護諮詢 請說明當事人是已被捕被邀請返署還是已有開庭日期 及早聯絡有助整理檔案 但不保證保釋撤控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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